最高法院给予违约州向下级法院法官支付欠款的最后机会

2025-01-12 19:29来源:

周四,最高法院根据第二届国家司法薪酬委员会(SNJPC)的建议,向违约州和联邦领土提供了最后一次机会,以清除下级法院法官的工资欠款和其他会费。

该委员会的建议涵盖薪酬结构、养恤金、家庭养恤金和津贴,以及建立常设机制以确定地区司法机构服务条件的问题。

由印度首席大法官钱德拉楚德(D Y Chandrachud)领导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指出,尽管5月19日做出了指示,但一些邦没有完全或部分遵守这些指示。

“从表面上看,我们认为所有违约州和联邦领土的首席秘书都在蔑视。为了给最后一次遵守的机会,我们指示这些指示应在2023年12月8日或之前生效,否则所有违约州和联邦领土的首席秘书应亲自出庭,”法官J B Pardiwala和Manoj Misra说。

法院还澄清,遵守应指实际记入应付给每一司法官员的款额,在家属养恤金的情况下,则指记入未亡配偶的款额。

另一方面,最高法院还允许特伦甘纳邦高等法院将司法官员的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1岁,与邦政府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致。

最高法院于5月19日将地区司法机构描述为司法系统的骨干,指示所有州根据SNJPC的建议清除下级法院法官的拖欠工资和其他费用。

法院接受了由前最高法院法官P V Reddi领导的SNJPC在2020年提出的建议,指示各州确保在7月30日之前将几个项目下的会费积极记入司法官员的账户和合规宣誓书中。

判决书称,经法院批准的修改后的养老金费率将从2023年7月1日起支付。根据2022年7月27日和2023年1月18日的命令,对于拖欠的养老金、额外养老金、酬金和其他退休福利的支付,指示25%将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支付,另外25%将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的50%将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

法院还说,必须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司法官员的服务规则中对诸如地区司法机关干部统一等问题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执行国家司法委员会的建议。

全印度法官协会提出的诉讼可以追溯到1993年,因此,人们认为有必要设立一个独立于行政部门的司法薪酬委员会,以确保建立一个制衡制度,并确保司法部门对其薪酬和服务条件有发言权。

第一届全国司法薪酬委员会(FNJPC)由政府根据1996年3月21日的一项决议成立。随后,SNJPC成立,并在承认司法人员的工资超过10年没有提高后,于2017年11月10日提交了报告。

2018年3月9日提交了一份关于临时救济的报告,考虑到司法官员没有加薪,最高法院于2018年3月27日指示各邦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临时救济的建议。随后,在2020年1月29日,SNJPC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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