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伦班:一名保姆在塞申斯法院对虐待一名11个月大女婴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指控的方式可能导致她受伤。
周二(2月13日),66岁的Norsham Ismail在法官Meor Sulaiman Ahmad Tarmizi面前宣读了指控后,开始认罪。
诺沙姆被指控于2月5日早上7点45分至8点在尼莱的一家日托中心虐待婴儿,打了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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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控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提出的,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1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DPP Syamimi Farhana Muhammad A. Aziz appeared for the prosecution, while the accused, who has been working at the centre for more than 10 years, was represented by A. Partheeban from the National Legal Aid Foundation.
在早些时候的诉讼中,Partheeban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她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
他补充说,她的担保人是她的弟弟,他是一名技术员,月薪只有1800令吉。
法院随后将保释金定为7,000令吉,并有一名保证人,案件将于3月13日提审。——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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